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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大学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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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大学教务处网站权威提供扬州大学教务教学管理信息。

扬州大学教务处联系方式

办公室 87971693 S502
教务管理科  87991373 S501
教学研究科 87971697 S503
实践教学科 87971578 S504
现代教育技术管理科  87971758 教学主楼1216
周武宫  87971679 教学主楼1216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87996140 S503
师范教育办公室 87976649 S502
创新创业学院 87984297 S507
办公地点:荷花池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

扬州大学教务处主要职责

1.制订本科生学籍管理的相关文件和规章制度。

2.组织申报新专业学士学位授予权。负责本科生毕业资格、学位资格审查,成人学位资格审查。

3.负责本科生学籍和学历信息采集,本科生学籍、学历和学位电子注册。

4.负责本科生转专业、学籍异动处理及副修专业工作。

5.组织本科生每学期注册、选课及重修,负责本科生成绩管理。

6.组织编报教学进程,落实教学任务,编排课表。

7.负责本科生日常教学运行调度,各校区教室使用安排。

8.组织本科生各类考试。

9.教务管理信息化建设。

  一、教务处综合管理科

  1.协调全处各科室工作。

  2.编印《教学管理手册》《校历》及《教学管理工作日历》。

  3.起草教务处文件、工作计划及总结等文字材料。

  4.处理各类公文、统计本科教学状态数据并归档。

  5.管理教务处印鉴、处长印章。

  6.负责各种会议的会务以及会议记录、纪要工作。

  7.负责宣传、信息及教务处网页建设与维护工作。

  8.组织校优秀教学管理奖评选工作及全校教学检查工作。

  9.负责全处人员考勤、考核,安排节假日值班。

  10.负责办公用品及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收发信件、报刊与征订资料。

  11.负责交流、信访、安全、工会及综合治理。

  12.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教务管理科

  1.制订本科生学籍管理的相关文件和规章制度。

  2.组织申报新专业学士学位授予权。负责本科生毕业资格、学位资格审查,成人学位资格审查。

  3.负责本科生学籍和学历信息采集,本科生学籍、学历和学位电子注册。

  4.负责本科生转专业、学籍异动处理及副修专业工作。

  5.组织本科生每学期注册、选课及重修,负责本科生成绩管理。

  6.组织编报教学进程,落实教学任务,编排课表。

  7.负责本科生日常教学运行调度,各校区教室使用安排。

  8.组织本科生各类考试。

  9.教务管理信息化建设。

  10.办理本科生学生证、校徽、火车票优惠卡。

  11.负责证书管理,办理学历证明和成绩证明。

  12.计算、审核教师教学工作量。各类教学档案归案。

  13.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教学研究科

  1.负责制定并落实教育教学改革规划工作。

  2.组织制(修)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3.负责全校本科专业建设工作。

  4.负责各级各类课程建设工作。

  5.组织修订全校各课程教学大纲。

  6.负责全校公共选修课的管理工作;组织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讲座。

  7.组织全校各类教学奖评选。

  8.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实践教学科

  1.制(修)订实践教学管理文件。

  2.组织落实各专业实习工作,协助学院进行实习基地建设。

  3.负责实验教学管理工作。

  4.负责毕业设计(论文)的管理工作。

  5.负责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

  6.组织各类学科竞赛。

  7.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现代教育技术管理科

  1.制订学校现代教育技术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负责实施。

  2.负责全校公共多媒体教学设施的管理与维护。

  3.负责教师现代教育技术培训工作。

  4.负责学校网络教学资源建设、管理工作。

  5.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挂靠)

  1. 搭建教学交流与资源共享服务平台,促进教师教学水平和教学能力提升。

  2. 组织多种形式的教学专题培训。

  3. 组织名师讲堂、教学观摩、教学研讨等教学研修活动。

  4.负责各级教师教学竞赛的组织申报、遴选推荐工作。

  5.促进基层教学组织规范化、专业化、特色化建设。

  6.组织教学节等活动,营造教学文化氛围。

  7.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师范教育办公室(挂靠)

  1.负责起草学校相关教师教育制度文件,参与教师教育改革重大决策的调研、咨询和认证工作。

  2.负责学校师范生教育实习的组织、联络和管理工作。

  3.负责长三角、省、校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4.负责长三角、省师范院校教师智慧教学大赛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5.负责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工作。

  6.负责师范生中小学教师资格证面试工作。

  7.负责师范生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8.负责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相关工作。

  9.负责教育部师范生管理信息系统及江苏教师教育管理系统的信息采集及维护工作。

  10.负责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师范类专业数据的填报工作。

  11.做好学校师范生实验实训中心的管理与建设相关工作。

  12.做好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相关工作。

  13.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创新创业学院(挂靠)

  1.完成学校布置的各类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任务;

  2.开展校内外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建设;

  3.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教学研究、双创教改项目管理、实践教育研究等;

  4.开展创新创业师资队伍建设和创新创业导师建设;

  5.负责全校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和教材体系的研究、开发和应用工作;

  6.负责部分创新创业项大赛的组织、选拔、培训与作品培育工作;

  7.负责全校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项目申报及管理工作;

  8.负责学校创新创业班的类型设计、学员招录、人才培养方案、相关制度的制定等工作;

  9.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文化工作、成效评价工作和质量文化建设。

  10.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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