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石油大学研究生院:关于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立项的通知

研究生院2023-05-24 20:21:00查大学网

原标题:西南石油大学研究生院:关于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立项的通知。近日,西南石油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发布了关于2022年度西南石油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立项的通知,以下是具体内容。
校内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研究生:
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度西南石油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经专家评审,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2023年5月10日至2023年5月12日。公示期间,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到研究生院研究生质量建设办公室(图书馆楼C614)提出,不接受电话质疑。
一、立项项目按《西南石油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西南石大研【2019】6号)开展研究工作。本次公示的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为初审意见,结项时根据“管理办法”的结项要求,申请人按重点项目或一般项目申请结项。
1.重点项目:理工科结题须在立项后至少新发表与本人所在学科密切相关的SCI二区论文3篇,或SCI二区论文1篇+一区论文1篇;文科结题须在立项后至少新发表与本人所在学科密切相关的D级中文期刊论文3篇,或D级期刊论文1篇+C级中文期刊论文1篇,或B级及以上中文期刊论文1篇。
2.一般项目:理工科结题须在立项后至少新发表与本人所在学科密切相关的SCI二区论文2篇,或SCI一区论文1篇;文科结题须在立项后至少新发表与本人所在学科密切相关的D级中文期刊论文2篇,或C级及以上中文期刊论文1篇。
3.以上项目结题成果必须以西南石油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并注明基金项目(中文期刊“西南石油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项目编号:****)”,英文期刊“Research and Innovation Fund for Graduate Students of Southwest Petroleum University (No.: ****)”),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如项目负责人为第二作者,其导师(或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可的导师团队指导教师)应是第一作者兼通讯作者,同时需提供本人为该成果实际贡献人的证明。
特别说明:作为申报条件和结项条件的学术论文,同1篇文章只能用于1人、1次,不能用于多人或反复使用。
二、项目经费采用“预拨付+成果产出+项目结项”的方式拨付。第一批拨付启动经费占项目总经费的10%。项目执行期间,申请人有显性成果(如发表论文等)产出时产生的费用可申请拨付相应费用。项目结项时,申请符合重点项目结项的,按重点项目拨付剩余经费;申请符合一般项目结项的,按一般项目拨付剩余经费;未通过结项的,撤销该项目并不拨付剩余经费。
 三、项目研究周期:2022年11月至毕业前,符合结项条件申请人可申请提前结题。
此通知与前期通知、办法不一致的,以此通知为准。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研究生质量建设办公室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8-83032767
办公室:图书馆楼C614
 
附件:2022年度西南石油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立项名单
 
研究生院研究生质量建设办公室
2023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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