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重点支持师范院校教师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 [2023]9号)精神,现将我校开展该专项博士招生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专业和计划
根据教育部安排,我校为唐山师范学院、邢台学院和广西科技师范学院定向培养博士生,招生专业和计划如下:
定向培养单位 |
招生专业 |
招生计划 |
唐山师范学院 邢台学院 广西科技师范学院 |
1.教育领导与管理 2.汉语国际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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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领导与管理2人 汉语国际教育1人 |
二、报考条件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二) 符合全国博士研究生招生报考基本条件;符合招生院系规定的学术、身体和心理健康等要求。
(三) 具有教育学相关硕士学位,从事教师教育相关专业教育教学工作。
(四) 立志为教育事业和中西部欠发达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且承诺毕业后按定向培养协议到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重点支持的 32 所师范院校 (以下简称定向单位)就业。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重点支持的 32 所师范院校教师教育相关专业在职教师,在具备同等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可予以优先考虑。
三、报名时间和要求
本专项计划招生报名时间为2023年6月2日至6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与定向培养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后登录研招网进行报名。各定向培养单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如下:
唐山师范学院:侯诗棋,18611859773;
邢台学院:张楠, 18631991029;
广西科技师范学院: 王小明,13590016288。
四、考核和录取
该专项计划博士报名材料在网上报名时提交,报名材料清单见附件2。考核工作由我校教育学院(教育领导与管理领域)和文学院(汉语国际教育领域)负责组织。具体考核时间、方式、要求和录取办法见教育学院、文学院以及研究生院官网通知。
五、联系方式
教育学院 0311-80788211;文学院 0311-80788308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0311-80786777